交通事故咨询
回答:0 浏览:2083 提问时间:2015/3/2 17:00:04
(时风橡胶厂工人)于2010年11月15日凌晨1点半左右被顺行的高速轿车撞飞70多米,对方是11点半下班,离出事地点不足1公里,(从下班到出事现场2小时左右)出事后,我们得知人在太平间,对出事现场一概不知,交警2点2分接到巡警报警,在上午10点半以后做尸检,尸检时除手冰凉外,其余部分尚有余温,(此时,距出事已有近10个小时,做尸检时,一个交警做记录,一人尸检)尸检完后,交警提出10天以内处理完后事,否则强制执行,在丧事处理完后提取受害人电动车时发现肇事车方向盘、后备箱掀盖处有血和血手印,我方提出化验血迹,但要交纳4800元化验费。该车既没有强险也没有保险。据警方的资料显示,肇事司机将人撞飞后,拖着电动车逃逸2700多米后,由于撞在路边的树上无法行驶,摘下电动车藏于草窝中,恰遇巡警路过,仓皇逃跑,民警追至家中后,搜出血衣其妻才承认换了衣服逃跑了,在警方高压追逃下,于第二天中午投案。事故发生一个多月,在12月6日,交警通知20万一里了却此事,否则这些也没有,肇事方经济宽裕,有车有楼,却不积极履行民事赔偿,而我方家庭失去生活来源,还要负债办理丧事,造成双重精神压力。请问律师,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,刑事判决该怎么判,民事赔偿他不赔怎么办,强制执行执行不了怎么办?